珠发改产业〔2018〕49号
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
清算工作的通知
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单位:
按照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清算通知》)(粤发改产业函〔2018〕2416号)要求,我市现聘请第三方机构珠海国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(联系人:陈经理、梁经理,6187788,13750007894;6187788、13570650039,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农行大夏5楼)对你们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车辆进行清算核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算对象
此次清算对象为参加过2017年省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面核查的车辆,并包含在省《清算通知》附表中标明为“立即清算和留存清算”的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。第三方机构将根据《清算通知》附表名单对相关车辆进行清算,如需核实数据,请询第三方机构。
二、清算时间
核查定于2018年6月12日-6月15日,请认真配合第三方机构于计划时间内,做好清算。
三、清算内容
按照《清算通知》要求,此次清算车辆类别包括立即清算和留存清算两类车辆。
(一)立即清算车辆
1、符合各项要求的企业购买用车。
2、符合各项要求的个人购买及作业用车。
3、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、车辆价格不合理的企业购买用车(价格高出对比价20%(含)的车辆),按对比价清算。
(二)留存清算车辆
1、满足其他清算条件但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企业购买用车。
2、车辆价格高于对比价格的20%且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企业购车,按对比价留存待清算。
3、国家审计通报的842辆东风御风A08(型号:EQ6640CLBEV1)。
4、财政部移交广东省财政厅处理的8家涉嫌虚开红字发票企业的车辆,由相关企业重新按规定申请,经核查后按规定予以清算。
上述留存清算车辆按照《清算通知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至第三方机构,经第三方机构核查后按照规定予以清算。去年省核查时行驶里程没超过3万公里的车辆必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最新里程数据,对比价已由省核定,我市按照省核定对比价开展清算工作。
四、 在清算过程中,请你们秉承真实、有效的原则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,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(承诺函格式按附件提供)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,则报送有关部门处理。
五、 清算工作结束后,清算结果将上报市政府审定,并由市财政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安排清算资金。
特此通知。
365bet平台注册
2018年6月12日